拍卖时间 | 竞价周期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2024/7/22 10:00:00 | 24 | 15万元 | 2000 元 |
拍卖公告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2日10时至2024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庆丰新村3幢1单元201室房屋及车库[浙(2021)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69297号](含室内装修)
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庆丰新村3幢1单元201室房屋及车库(含室内装修)。建成年份2004年,建筑面积112.34㎡、车库面积16.09㎡,土地使用权面积20.10㎡,房屋总层数5层,拍卖财产所在层数2层及车库层,装修情况等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该不动产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动迁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期限:2075年6月21日止;权属人:魏**、董 ** (共同共有);权利负担信息: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已于2021年9月2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105万元;腾空情况:已腾空、无租赁。
评估价格:1098700元,起拍价:7700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限购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当地限购政策,是否符合限购条件。竞买人如不符合限购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二、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
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兴市金平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7月19日上午9时至10时。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0573-85333999、400-8500983。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3-85620761,联系人:小彭。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4年8月2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名称: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400795841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嘉兴市金平拍卖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5112368转8009。咨询、看样联系方式:0573-85333999、400-8500983嘉兴市金平拍卖有限公司或登陆http://www.jppm123.cn自助预约,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平湖市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拍卖财产调查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庆丰新村3幢1单元201室房屋及车库(含室内装修)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
拍品所有人
魏**、董 ** (共同共有)
拍品现状
房屋规划用途
成套住宅
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城镇住宅用地,2075年6月21日
土地权利类型、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权证编号(房产、土地)及登记日期
浙(2021)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69297号,2021年8月20日
查封情况
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首封
权利负担信息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已于2021年9月2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105万元
房屋是否腾空及有无租赁情况
已腾空、无租赁
钥 匙
有
提供过户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庆丰新村3幢1单元201室房屋及车库(含室内装修)。建成年份2004年,建筑面积112.34㎡、车库面积16.09㎡,土地使用权面积20.10㎡,房屋总层数5层,拍卖财产所在层数2层及车库层,装修情况等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2.限购情况:买受人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3.水、电费及过户税费或物业费的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涉及到户口迁入问题请自行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负责处理相关户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