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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西站商贸城1-3010号房产

起拍价:12.516 万      
  评估价:17.88万元

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户型 楼层
商业 43.35平方 室厅卫
拍卖详情
【第一次拍卖】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西站商贸城1-3010号房产
拍卖网站:淘宝网 >>直达链接
拍卖时间 竞价周期 保证金 加价幅度
2018/7/16 10:00:00 24 2万元 1000 元
权力来源:司法裁定            处置法院:平湖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71610时至201871710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西站商贸城1-3010号房产,房屋建成于2012年左右,建筑面积43.35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登记时间20131216日。房屋用途:商业。

起拍价:12516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报名交保证金前以及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613起至2018713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平湖市卓皓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请致电0573-85333999400-8500-983或登录www.zhuohaozp.com自助预约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79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723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湖支行,账号:20100011293383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5333999400-8500-983

咨询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西路433号二楼南侧(平湖市卓皓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电话:0573-85621539(小彭)。

监督电话:0573-8503506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网址:www.pinghucourt.gov.cn

 

 

 

 

平湖市人民法院

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拍卖须知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71610时至201871710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报名交保证金前以及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7915时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723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行: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湖支行,账号:201000112933831),等法院通知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22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在15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排污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50350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573-85333999400-8500-983(平湖市卓皓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电话:0573-85621539(小彭)。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平湖市人民法院

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拍卖财产调查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西站商贸城1-3010号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拍品所有人

无锡**置业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商业用房

房屋是否腾空及有无租赁情况

已腾空

   

权利限制情况

1、平湖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裁定书、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证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西站商贸城1-3010号房产,房屋建成于2012年左右,建筑面积43.35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登记时间20131216日。

 2.权证编号或相关法律文书情况:锡房权证字第HS1000793740号,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为2048年。

3、限购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房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

4.水、电费及过户税费或物业费的承担:过户所涉及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欠缴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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